关于开展学院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工作的通知
各系:
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丝绸路派出所《关于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摸底调查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上交的材料
(一)以系为单位,上交淄博市户籍以外住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上交本系居住登记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情况汇总表。
材料的要求
正反面复印身份证在一张纸上。
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备注本人有效联系电话。
身份证复印件可标注“用于申报居住登记”等字样。
各系汇总完毕后于4月4日前交到保卫处办公室(办公楼105室,尽量安排各班利用周末时间完成复印)。
食堂、施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另行通知。
相关的附件
附件1:关于对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摸底调查的通知
附件2: 系居住登记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情况汇总表
2019年3月29日